近日,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山西省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地質工作細則》的通知,《煤礦地質工作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自2024年3月1日起實施。
認真抓好《細則》學習。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企業要充分認識到地質工作是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也是推進重大災害治理、智能化建設的基本前提。
強化人員保障基礎。煤礦企業、煤礦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下同)具體負責煤礦地質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技術管理,應配備由地質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擔任的地質副總工程師、地測部門負責人,設立地測部門并配齊所需的地質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儀器設備,建立健全煤礦地質工作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嚴格執行《細則》規定。各煤礦企業、煤礦要堅持“綜合勘查、科學分析、預測預報、保障安全”的原則,嚴格落實《細則》規定要求,全面、扎實、精準、規范開展地質工作。
強力推進重大災害治理。各煤礦企業、煤礦要嚴格執行關于防范遏制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山西省實施措施,充分運用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成果,實施分區管理和瓦斯、水、火、頂板、沖擊地壓等重大災害區域治理、超前治理、工程治理、綜合治理,加強露天礦采場及排土場邊坡管理、監測預警和邊坡出現變形滑坡征兆落實壓幫、消坡、注漿等工程治理措施,積極采取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綜合措施,推動煤礦災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將《細則》納入執法檢查重點內容,加強執法檢查。
責任編輯:暢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