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為考準、考實“第一書記”工作實績,襄汾縣采取“縣、鄉、村三級考核”的辦法,讓“第一書記”述出責任、考出實績、評出動力。
村級述評,述出責任。讓農村“第一書記”在村黨組織大會上公開述職,由全體黨員、群眾代表“打分”評議,進行民主測評。
鄉(鎮)綜合考評,考出實績。由鄉鎮黨委綜合農村“第一書記”村級述評、平時表現、日常管理等情況,經黨委會提出考評意見、考核檔次,填報《襄汾縣農村第一書記年度考核登記表》,優秀檔次初步人選名額原則上每鄉鎮1名。
縣委組織部復評審定,評出動力。由縣委組織部會同派出單位人員組成考核組,進行民意調查、實地查看和查閱有關資料,對照目標要求檢查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在此基礎上,對各鄉鎮提出的優秀檔次初步人選,在全體農村“第一書記”會議上進行二次述職測評,按照不超過20%的比例推薦優秀。最后,由縣委組織部部務會審定所有人員考核結果。通過考核了解,全縣選派“第一書記”去年共協調項目49個,協調落實幫扶資金300余萬元,為群眾辦主要好事210余件。(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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