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我們小區水費不能到自來水廠交納,而且物業管理也不好?!比涨?,家住襄汾縣丁陶尚都小區的李女士致電本網,反映該小區由于物業管理不到位,許多業主拒交物業費,所以物業公司用控制交納水費的方式為難業主,且業主不能直接去自來水廠交費。物業的做法符合相關規定嗎?12月26日,記者對此進行調查。
業主
物業不稱職 拒交管理費
當天上午,記者來到丁陶尚都小區,隨機采訪了幾位業主。他們均表示,物業費按時交付,水費一直是由物業公司代收,因為該小區是插卡式供水系統,業主只能通過物業公司往卡里充錢再使用自來水。
對于小區的管理,居民各有看法。有的居民表示,小區物業還可以,衛生打掃得比較干凈;有的居民反映,小區大門外面兩邊有不少飯店,每到夏季或者吃飯高峰期,大門口會停放一些車輛,致使小區車輛無法進入;還有居民反映,小區垃圾清理不及時,冬天還好,但是夏季,所有垃圾會集中在小區門口的垃圾點,有時好幾天不清理,由于味特別大,臨近垃圾點的居民根本不敢開窗戶。
李女士認為,水費交納多少,業主可自愿選擇,但小區物業的做法有些不合理。她反映,小區一些業主不交納物業費,是因為物業采取了控制交納水費的辦法,每次交納水費時,物業公司只允許交納10元錢,想多交納水費物業公司也不收。這樣無形中就給業主們帶來了很多麻煩。對此,一些業主前往自來水廠交費,但自來水廠不接納。
物業
業主拒交費 只得去管制
就小區業主反映的問題,記者采訪了管理該小區的襄汾縣順豐物業有限公司。物業公司楊經理稱,2015年8月,他以物業公司的身份來到該小區進行管理。一年多來,物業公司已經將監控、健身器材、車棚等設施更新、安裝,花費了不少錢。業主非但不領情,還認為家里水龍頭壞了也應該是物業的事情。去年,物業花費了大量時間和財力,該做的不該做的都為業主做了,但依然有20%的業主以各種理由不交納物業費。小區現有二三百戶業主,今年約有60%業主的物業費未交納,因此對于一部分故意不交納物業費的業主采取了限制交納水費的辦法。
而對于水費為何不能直接 到自來水廠交納一事,楊經理答復,該小區建設時使用了插卡式供水系統,小區有個總水表。業主如果個人將水費交至自來水廠,需將管道進行改造,才能分戶交納。但業主們對此意見不統一,此事擱置下來了。
水廠
業主交水費 還須三方議
隨后,記者又來到襄汾縣河西自來水廠。該廠梁廠長表示,按照有關規定,水廠應直接對終端客戶(業主)收取水費。雖然丁陶尚都小區業主多次反映過此事,但一直未達成協議。自來水廠曾與小區開發商寫過一份書面協議,由物業公司代收水費。而水廠只是一個企業,由誰交付水費都一樣。如果業主直接在水廠交付水費,并不是一戶兩戶說了算,而要由業主代表、物業公司及自來水廠三方協商后方可執行。
律師
業主不滿意 法律可維權
那么,業主認為物業管理不好,是否能拒交物業費呢?對此,記者咨詢了臨汾金貝律師事物所律師吳金梁。他告訴記者,物業條例中明確規定,業主可以拒絕交納物業費的情形有兩種:一種是未按照合同約定或業主同意的物業費單價,私自提高物業費單價的行為,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用,如果業主交納了可按照相關法規要求物業歸還;一種是未按照合同約定的交費期限進行交納的可以拒交物業費,例如每月1日為交費日,在交費日前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用。而業主對物業服務不滿意的或造成業主損失的,業主可以通過法律進行維權,但不能拒交物業費用。拒交物業費用的,不享受參加涉及公共利益等活動,物業企業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執行。
記者 郭秀婷 田志華
責任編輯:實習生衛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