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隰縣推行“3+1”保障制度,促駐村干部敬業履責。
落實人身安全保障。派出單位為“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每半年安排一次體檢,解決食宿問題,為駐村干部提供一個安全、安靜的工作環境。
推動能力提升保障。將駐村干部列入全縣干部教育培訓規劃中,今年共確定了10期與駐村干部有關的培訓,先后開展了精準扶貧、農村電商、發展農村集體經濟、鄉村旅游、“創衛”等相關培訓,進一步提升駐村干部的履職能力。
完善工作經費保障。學習省、市駐村隊伍保障模式,縣財政每年為每支駐村工作隊、每名“第一書記”分別列支1萬元的專項工作經費,同時派出單位落實生活、交通等補貼,為駐村干部提供經費支持。
建立選拔任用“便車道”。在開展優秀后備干部推薦工作中,允許駐村干部參加派出單位的推薦、單列駐村干部指標、放寬駐村干部條件限制,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搭建駐村干部晉職升級的“便車道”。(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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