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借省高院專家課題組在鄉寧法院督查工作之機,在目前嚴厲打擊涉毒違法犯罪的形勢下,鄉寧縣法院刑事審判庭特選一毒品案件于10月20日上午9時公開開庭審理,當庭宣判。省高院專家組成員和鄉寧縣受邀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參加旁聽。
莊嚴的法庭上,隨著法槌敲響,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及案件評議,合議庭在嚴格執行刑事訴訟程序基礎上,對案件進行了當庭宣判,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十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省高院調研組對本次庭審活動進行了點評。調研組組長、省高院刑三庭副庭長孟靜濤及與會專家肯定了本次庭審活動的規范性、完整性,一致認為合議庭能嚴格依據刑事訴訟證據規則采納證據、查明事實,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和量刑規范化工作。同時指出庭審中需要改進之處:1、注意訴訟引導。庭審中要注重引導控辯雙方針對爭議焦點發表意見,引導對量刑證據的質證;2、注意庭審規范用語、庭審語速,注重保持庭審威嚴性;3、注重證據采納標準,熟練駕馭庭審活動,在當庭認定證據上下工夫。孫立杰院長總結,肯定了專家們的點評對以后庭審規范性的指導意義,強調庭審活動要充分使用多功能先進設備、全程留痕,同時,不斷學習,提高庭審活動的技巧性與藝術性。
鄉寧縣人民法院選擇典型案例,通過觀摩庭審活動,為擴大打擊涉毒違法犯罪的社會影響力度,促進該縣禁毒工作的深入開展,以期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舉措,得到了觀摩庭審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一致認可。(連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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