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9月1日起,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正式實施,為宣傳“新法”,進一步規范廣告發布行為,近日,市工商局堯都分局廣告科的執法人員深入市區陽光百姓大藥房、西林廣告公司、臨汾西京耳鼻喉專科醫院等處,面對面向經營者宣傳新《廣告法》,要求經營者進一步加強“新法”的學習,把好廣告審核關,堅決抵制發布違法廣告,全力打造一個放心、安全、健康的市場消費環境。
在位于市區平陽北街的陽光百姓大藥房,工商執法人員現場對其廣告發布情況進行了檢查。“近年來,一些涉及醫療、藥品、醫療器械等廣告相對居高。部分消費者,特別是老年朋友,由于受電視、廣播、宣傳單等影響,熱衷所謂的‘免費義診’、‘健康講座’等形式,卻不知不覺上了當。”檢查中,執法人員現場向該藥房負責人尚經理宣傳、講解新施行的《廣告法》,尤其是針對明星代言藥品和保健品廣告的現象,要求各大藥房必須拆除其代言的宣傳畫面,以免誤導消費者。隨后,執法人員又來到了西林廣告公司和臨汾西京耳鼻喉專科醫院,對經營者發布的廣告合同、廣告內容是否合法進行仔細地查看。
據堯都分局副局長連軍民介紹,新《廣告法》與舊《廣告法》相比較,所涵蓋的一些廣告行為及處罰都有了明確的規定。例如,明星代言的法律責任、未成年人廣告管理的規定以及互聯網廣告中關于一鍵關停的規定等。同時在處罰金額上有了進一步加大。比如,過去針對媒體發布廣告、對廣告主發布的廣告,根據廣告費用處罰為1倍—5倍。“新法”實施后,提高為3倍—5倍,對于還有的廣告費用難以計算的,按照“新法”規定,最高可以處以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因此,處罰力度的相應增大,也對廣告違法行為起到了震懾作用。
記者 成華
責任編輯: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