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記者 李靜 實習生 亢慧琪)“什么是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勞動者主動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義務有哪些?”……1月12日,堯都區安監局召開了勞動者維權基礎專題座談會,相關專家為企業代表、基層職工代表普及職業病防治的重要意義,以此喚起企業對職工健康的重視,從而增強廣大勞動者的職業病防治意識和能力。
會上,相關專家與企業代表、基層職工代表暢所欲言,針對作業場所中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防控對策進行交流討論。山西省職業衛生專家庫的3位專家根據實際工作經驗指出,有些企業和職業衛生服務機構為了應付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在工作環境中動手腳,使檢測結果失去真實性,職業健康檢查也是如此。前期預防大于后期治療,職工必須擁有知情權,在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前企業就有責任告知職工,其所接觸的作業環境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在場的基層職工代表也爭先發言,想了解法律賦予他們的權益有哪些,工作場所應注意的一些防范知識,個人職業健康體檢注意事項和應該體檢的項目,專家們逐一進行了解答。隨后,企業代表表示,他們會根據工種的不同,進一步為職工們配備相應的防護用具,并督促、教育、指導職工按照使用規定正確佩戴;嚴格執行國家的相關規定,堅持為在崗職工安排職業病體檢。
提高勞動者的維權意識,進一步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該局相關負責人李青云說:勞動者在從事有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前,要主動要求接受職業病危害培訓,在工作中認真防護;進行定期體檢,可以及時發現職業病盡快治療,避免釀成大病。最后,結束工作時也要進行體檢,確定工作期間是否染上了職業病,依法得到職業病危害賠償。”此外,他要求企業應積極落實主體責任,改善職工工作條件,保障職工人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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