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9月11日,市民杜女士致電本報熱線稱,近日來,她持續關注我市稅務系統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落實國務院六項減稅政策“百日行動”系列活動,通過該活動,她了解到一些小微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范圍擴大了不少。在此,她想了解一下,自己的企業是否可以享受到優惠。
“去年,我的企業因應納稅所得額不符合小微企業條件,沒有享受到優惠,今年小微企業范圍放寬后,估計符合標準。我該怎么申請享受優惠呢?”杜女士希望市國稅系統的工作人員能給予答復。
9月12日上午,記者就杜女士的問題走訪了市國家稅務局。該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楊海青表示:近年來,國家持續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再一次提高了小微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標準,享受的標準為: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由30萬提升至50萬元。從業人數、資產總額標準不變。”楊海青介紹,也就是說,以前享受優惠的小微企業,在界定中,年納稅所得額超過30萬就沒法享受,但從今年起至2019年年底,這個額度提升至50萬元,只要年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就可以享受小微企業優惠標準。
“至于杜女士的情況,上一納稅年度不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企業,在預繳時預計今年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就可以預先享受減半征稅優惠政策。年度匯算清繳時,如果出現不符合小微企業標準情形的,應當按規定補繳稅款。企業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無需申請,也不需要專項備案,只需要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填寫納稅申報表的相關內容即可?!睏詈G嘟榻B,很多企業不知道自己的情況是否符合優惠政策,事實上,小微企業無論是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只要不是從事國家限制和禁止的行業,且資產總額、從業人數符合標準,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即可依法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
記者 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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