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3月6日,隰縣人民法院對一起合同詐騙刑事案件進行了遠程公開開庭審理。因取保候審被告人丁某身處湖北,短期內無法到庭。針對這一特殊情況,承辦法官在征求被告人同意后,及時與公訴人、辯護人進行電話溝通,決定通過“云上法庭”開庭審理。開庭前,合議庭成員在技術人員的配合下,對互聯網法庭的網絡條件、設備和場所進行了調試,做好了庭前各項準備工作。
庭審中,在案件承辦法官的主持下,公訴人通過視頻訊問、出示證據、發表公訴意見;被告人通過視頻回答問題、進行質證、最后陳述等。在技術處干警的配合下,整個庭審過程實時記錄保存,聲音畫面較為清晰,庭審秩序井然,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依據審理查明的事實,合議庭綜合考慮被告人丁某的犯罪事實、悔罪表現、退賠諒解、社會危害程度等情節,對被告人丁某的犯罪行為依法作出判決,并當庭宣判。
(本報記者)
責任編輯:暢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