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資源稅改革是開展清費立稅工作、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自2014年12月1日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以來,古縣對此高度重視,采取得力措施,迅速行動,積極應對,稅務部門及時明確政策,開展宣傳指導,做好征管準備,保證了稅收征管順暢進行,確保改革舉措落到實處,總體運行情況平穩。
周密部署,保證進度。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多次開會研究部署資源稅改革事宜,確保工作順利開展。按照資源稅改革的目標任務,遵照時間節點,明確落實責任,細化落實各環節的工作要求,強化政策執行的過程管控,確保政策落到實處。
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地方稅務部門主動深入各個煤礦企業進行宣傳和政策輔導,幫助納稅人提前熟悉稅制,適應征管新規定,同時對稅務干部和納稅人開展政策培訓,組織學習討論,確保改革順利實施。
強化督查,確保落實。為確保改革工作落到實處,縣政府成立了古縣煤炭公路銷售體制和資源稅改革督查工作領導組,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對督查時間、方式、內容提出了明確要求。縣煤炭、稅務部門成立聯合督查組,不定期深入企業開展專項督查抽查,未發現偷稅漏稅情況,全縣煤炭生產經營秩序井然。
受煤炭經濟形勢影響,全縣煤炭企業整體的產銷量和單價同比呈現出了明顯的下降趨勢,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產量為182萬噸,銷量170萬噸,同比分別下降了6.18%、12.37%,原煤平均單價從339元下降到241元。從資源稅改革6個月納稅期的情況看,全縣共征收原煤資源稅1770萬元,比實行從量定額方式征收增加314萬元,減少涉煤收費和基金4995萬元,煤炭資源稅費總體負擔減少4681萬元,煤炭企業負擔明顯減輕。(張鋒 賀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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