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建議:
一、政府要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學前教育的投資力度,督促教育行政部門對農村學前教育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由專人負責,效仿招聘大學生村官的招聘模式和優惠政策,招聘組建一批具有高素質合格的幼師隊伍,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協調安排去農村任教,并給予優厚的待遇和補貼。
二、由政府出面統一籌劃和監督在每個自然村建造一所幼兒園,建園規模視本村人口密度而定,建園資金問題由各村委采用集資或捐 款的方式設法解決,政府財政可專款劃撥一部分資金支援,幼兒園建造要求經濟、實用為宗旨,建成后幼兒園配備教師由教育部門統一派遣赴任,各鄉鎮聯校具體負責管理操作。
三、大力扶持民辦幼兒園,可派專人提前做摸底調查統計,如有些自然村現已成立民辦幼兒園,但規模大小和師資力量太差,收費標準不規范,設施不規格,不能滿足和適應本村的發展需求。可令其進一步整改和完善,達標后方可開園,上級主管部門要為民辦幼兒園搭建好發展平臺,做好后盾,不能故意刁難和推諉,為農村學前教育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對一部分暫不允許獨立建幼兒園的村莊,可先期在村小學內開設幼兒班,解決一步不能到位的問題。(張澤醫)
來源:臨汾日報
【責任編輯: 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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