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6月3日,全市公安系統環境違法犯罪認定培訓班在臨汾警校開講。市環保局有關人員就刑法、兩高環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釋、新環保法、《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中涉及環境犯罪認定、環境違法認定、移送程序、移送時限等內容進行全面闡述,并對近期全國發生的環境違法犯罪典型案例作了深入剖析。
為認真貫徹執行新《環保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加大對環境污染違法犯罪的監督和查處力度,形成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合力,市環保局采用多種形式、多措并舉,強力推進環境行政執法與司法聯動。
市環保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聯動執法聯席會議、常設聯絡員和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及時溝通協調、互通信息。完善案件移送、聯合調查、信息共享和獎懲機制,實現行政處罰和司法無縫銜接。建立聯合培訓和交流學習機制。定期開展聯合培訓,互相交流學習,全面提高環保、公安執法人員環境違法犯罪案件辦案能力,全面提升環境違法犯罪案件辦案水平。
據悉,市環保局下一步將組織全市環境監察執法人員進行相關培訓,邀請市公安局專業人員進行授課,旨在進一步明晰環境執法與司法銜接細節,進一步提高依法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能力,進一步提升環境監察執法工作水平。 (王小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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