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核心閱讀:保健講座“忽悠”消費、擾民廣告苦不堪言、投資宣傳“天花亂墜”、房產承諾“霧里看花”……日常生活中,面對圍繞在我們身邊形形色色的廣告“陷阱”,您中過幾招?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以下簡稱“新法”)將于9月1日正式實施,新法”中有哪些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信息,違法發布廣告,又將會面臨怎樣的重罰?近日,市工商局堯都分局副局長連軍民與本報記者面對面,一一解讀“新法”亮點,讓廣大市民心中更有譜,消費更踏實。
1促銷廣告花樣多 “國旗國徽”不能用
近幾年,五一、國慶、春節等節日期間,為了抓住銷售的“黃金檔期”,有的商家在廣告宣傳語中使用國旗、國徽圖案;有的在廣告宣傳單上使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名義和形象;有的散發印有人民幣圖案的宣傳彩頁折抵現金等現象,在“新法”第九條中標注為明令禁止的行為。
走在大街上,我們經常會看到一些商場、經營戶組織單位員工手舉宣傳牌、手拉橫幅,或游走于馬路中央,或站立在繁華鬧市,不僅影響交通和城市形象,同時對“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也存在一定隱患。
2醫療保健請“專家” 莫要輕易相信他
近年來,據工商部門統計,涉及醫療、藥品、醫療器械等廣告居高。一些消費者,特別是老年朋友,由于受電視、廣播、宣傳單等影響,尤其對所謂的“免費義診”、“健康講座”等形式“情有獨鐘”,卻糊里糊涂鉆進“圈套”。
“在保健品、藥品廣告中,凡出現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保證,說明治愈率或有效率的;凡利用明星、專家、患者形象或名義進行宣傳的,在‘新法’的相關條款中,明確予以禁止。”連軍民提醒廣大消費者,特別是老年人,個別不法商家往往打著“親情關懷”、“關愛老年人”等旗號,通過贈送米、面、小禮品等方式,推銷質次價高,甚至是假冒偽劣的保健品和藥品等生活用品,以此達到“魚目混珠”的目的。
“個別不法商家一旦得手,就人去樓空,不但給老年消費者造成不小的經濟損失,同時,也成為誘發家庭不和諧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連軍民表示。
3種田勞作不容易 農資廣告看仔細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農業生產離不開化肥、種子、農藥等農資產品。然而,近年來,一些不良商家利用農民朋友文化水平相對不高、科技知識欠缺等特點,通過一些虛假宣傳,導致農民朋友上當受騙。
“‘新法’明確規定,在涉及農資類產品的廣告宣傳中,不得存在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技術推廣機構、行業協會或專業人士、用戶的名義、形象做推廣說明。”此外,連軍民強調,農民朋友在選購農資產品時,一旦發現有不實宣傳可及時撥打12315申訴舉報熱線,進行投訴舉報,維護自身權益,避免上當受騙。
4招生廣告“花樣”多 小心“帽子”有點大
眼下,正值暑期,隨著中、高考的相繼落幕,一些本地、外地教育機構的招生宣傳也進入了火熱階段。這些招聘機構的工作人員,有的打著“某某名牌大學”的旗號,通過組織招生會議或打電話與考生家長聯系等方式來召集學生;有的原本并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卻謊稱為普通高校;有的是某名牌大學的成人教育學院,卻直接稱之為“名牌大學”。
“為了盡可能地募集生源,在宣傳的過程中,有的培訓機構明示或暗示其具備相關考試機構或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活動等,有的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或考生的名義、形象直接用于宣傳中。以上情形都是‘新法’中所不允許的。”連軍民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在選擇學校時,遇到搞不懂的問題,應當及時向當地教育部門咨詢,切莫輕易相信個別培訓機構的“花言巧語”,而跌入陷阱。
5擾民廣告令人煩 “新法”破解出奇招
廣大市民都曾有過這樣的經歷,當你漫步在城市街道,經過繁華熱鬧的門店時,美容、售房、健身、教育培訓……鋪天蓋地的廣告宣傳單猶如雪花一般“義無反顧”地“鉆”進你的手中;當你騎車行駛時,一張張五顏六色的廣告單瞬間變身“小飛機”,在你毫無防備的情況下,突然飛奔進你的車筐。而當你回到家中,一上樓,率先映入眼簾的還是五花八門的廣告單,或貼于墻上、或插于門上,讓人著實生厭。
“新《廣告法》中,針對以上生活中常見的幾種情形,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請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發送廣告,也不得以電子方式發送廣告。由此可見,新法’的出臺,為執法部門破解小廣告擾民的行為,提供了更為有力的法律依據。”連軍民說。
6房產老板看仔細 隨便“承諾”不可以
隨著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看房、買房也成為很多家庭的一件大事。由此,近幾年,涉及房產方面的消費投訴也相應隨之增加。
據連軍民介紹,此次新頒布的《廣告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并不得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等。同時,對規劃或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政條件也不允許做誤導宣傳。他說:面對房地產‘花花綠綠’的廣告宣傳單,消費者一定要頭腦冷靜,盡量多向業內人士、法律工作者進行咨詢,莫要沖動購房,以免追悔莫及。”
7“新法”亮點不算少 處罰額度更加大
連軍民說,相對于之前的廣告法來講,新法”對于以往“舊法”中所未涵蓋的一些廣告行為及處罰都有了明確的規定。例如,明星代言的法律責任、未成年人廣告管理的規定以及互聯網廣告中關于一鍵關停的規定等。較之“舊法”,即將實施的新的《廣告法》在處罰金額上進一步加大。
“比如,過去針對媒體發布廣告、對廣告主發布的廣告,根據廣告費用處罰為1倍—5倍。‘新法’實施之后,提高為3倍—5倍,對于還有的廣告費用難以計算的,按照‘新法’規定,最高可以處以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因此,新法’處罰力度的相應增大,也對廣告違法行為進一步起到了震懾作用。”
“新法”關系你我他,知法、守法為大家。即將實施的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也是廣大群眾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讓我們共同關注“新法”的眾多亮點,懂法更守法,全力打造一個放心、安全、健康的市場消費環境。(成華)
責任編輯: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