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為切實做好提升環境質量控制燃煤質量工作,降低劣質煤炭燃燒對空氣質量造成的污染,近日,臨汾市煤炭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控制市區燃煤質量,從源頭上消滅燃煤污染。
《關于進一步鞏固提升市區空氣環境質量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規范市區范圍內售煤點,禁止硫分超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和可燃硫超過0.3%的型煤進入市區,對燃用煤及型煤硫分、灰分超過規定標準的,責令限期置換。為此,市煤炭局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摸清區域內從事煤炭銷售、型煤加工的經營企業戶數,經營地點等基本情況,以及煤炭經營企業在煤炭經營監管部門備案情況。對于違規經營,無證經營的經營企業按規定給予取締和中止從事煤炭銷售經營活動。
控制燃煤質量,就能從源頭上控制煤煙的污損,市煤炭局從源頭、煤質質量上嚴格控制,從灰分、含硫量等指標進行把關。同時,加強對進入市區內的運煤車輛進行監控,嚴禁高灰、高硫的散煤進入供煤點;會同質監部門對售煤點和型煤加工點的煤炭指標進行監測,嚴禁銷售硫分超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供應城鎮居民使用,監督型煤加工企業在加工制作型煤過程中保證使用優質原煤,供應的型煤可燃硫不得超過3%。對燃煤炭及型煤硫分、灰分超過規定標準的,責令經營企業限期置換。
另外,市煤炭局還加強與環保、工商、煤炭、交警等有關職能部門聯運執法,全力推動市區空氣環境質量鞏固,提升攻堅行動各項任務全面落實。
記者 鄭軻
責任編輯: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