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手機尾號6160的讀者向本網咨詢:國家對農民工參加失業保險是怎樣規定的?接到信息后,記者向律師了解到: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應該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按規定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本單位并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其工作時間長短,對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補助的辦法和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記者 白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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