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手機尾號5657的讀者咨詢:不久前,我在市區購買了一套房,并簽訂了購房合同。由于疏忽,我們沒有把該學區房的水電戶名變更過來。請問,原房主是否有義務協助新房主將水電戶名變更?
接到信息后,記者向律師了解到:原房主是否有義務協助新房主將水電戶名變更,要看協助更名是否是原房主應當履行的合同義務。合同義務包括主義務和附隨義務,附隨義務是為協助實現主給付義務,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而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因房子已經歸給新房主所有,繳納水電費的義務人也是新房主,則水電戶名理應與新房主一致。原房主將水電戶名進行變更,屬于購房合同中附隨的協助義務,即便購房合同中對此沒有進行約定,作為合同的附隨義務,原房主也是有義務協助新房主將水電戶名進行變更。
記者 白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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