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俗話說,好借好還,再借不難。欠債還錢,本該是天經地義的事,然而在生活中,總有一些讓人糟心的“老賴”,明明有錢,就是不還。那么,當遭遇“老賴”欠錢不還,我們該怎么辦呢?法院對于拒不執行的“老賴”又會采取哪些措施?就此,記者來到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做了調查了解。
遭遇“老賴”欠錢不還,我們該怎么辦?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申龍告訴記者,老百姓所說的“老賴”,通俗意義上是指欠錢不還的人,法律意義上的“老賴”,一般是指有能力償還債務,但是拒不償還的債務人,或者是拒不履行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當生活中遇到欠錢不還的人,在與其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受理后會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法院經過審理后會作出判決,欠款人如還不履行法律文書中確定的還款義務,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了。
債權人最煩的就是債務人明明有能力還錢,卻對法院的判決拒不執行。遭遇到這樣的情況,法院會采取哪些措施呢?執行法官申龍說,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可以采取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等一系列強制執行措施。對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或妨害執行行為的,法院可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拘傳、罰款、拘留措施;情節嚴重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法院將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老賴”們的刑事責任。同時,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等相關規定,可以將“老賴”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該名單會統一向社會公布,對其予以信用懲戒,被納入“黑名單”的失信被執行人還會被限制高消費和出境,其從事相關行業或項目也會受到限制。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經濟活動越來越頻繁,產生的糾紛也會越來越多,同時也會產生更多的“老賴”。倘若不加強打擊整治,只會助長其囂張氣焰,成為社會頑疾,影響社會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和諧。據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局長鄭艷燕介紹,2017年4月份,由市委政法委牽頭、法院主辦,出臺了《中共臨汾市委政法委員會執行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臨市政法發〔2017〕9號),建立了與檢察院、公安局、發改委、國土資源局等20多家部門參與的執行聯動協作機制。為充分發揮聯合懲戒的功能,市中級法院加強與各部門的協作配合,組織開展了“涉民生” “涉金融債權” “涉企合同執行難” “執行攻堅跨年大行動”等專項活動,圍繞執行案件結案率、實際執行到位率和反規避打擊“老賴”等方面,逐步執結了一批老案、難案:一是與公安、檢察院加強協作配合,共同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進行了嚴厲打擊,共采取罰款3案3人,司法拘留147案150人,向公安機關移送5案6人,判決4案5人。二是與政府及時溝通,爭取支持,共執結涉黨政機關21件,涉村委會151件。三是與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加強聯動,約談有公職身份的被執行人,督促履行其義務,共執結涉人大代表5件,涉政協委員1件,涉公務員75件。另外,在人大提名推薦候選人時,主動征求市中級法院意見,針對候選人是否有違法犯罪記錄或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情況,市中級法院認真對70名人大代表的提名予以了審查。四是與各新聞媒體加強合作,市中級法院定期在電視、微信等媒體推送最新執行典型案例、工作動態,共曝光8019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五是圍繞省委“一個指引,兩手硬”工作思路和要求,我市召開了全市優化營商環境會議,其中市中院牽頭涉企合同“執行難”整治專項行動,經過認真排查,集中清理,中院對涉企案件進行了逐步剔除,共執結申請人為企業的案件100件,執結金額8073.9562萬元,執結被執行人為企業的案件123件,執結金額6382.8238萬元。2017年,全市兩級法院通過采取各種強有力的執行舉措,較好地實現了預期目標,全年共新收各類執行案件12894件,舊存案件2578件,已結案件12558件,執結率為81.17%,執結到位金額近7.6億余元,較2016年同比上升31%。
記者 白潔
責任編輯: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