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晚上11點多,在京臺高速由南向北K458公里處,一名乘坐高速大巴客車去濟南的產婦自稱即將臨盆,卻被客車司機趕下車。結果,產婦在高速路邊自己咬斷臍帶產下一名女嬰。報警后,這名43歲的彝族產婦抱著孩子步行了近6公里。被送到泰山醫學院附屬醫院治療后,母女平安。(據《京華時報》)
深夜,43歲產婦,咬斷臍帶,步行近6公里……這樣的畫面實在難以想象,太可憐、太可惡。可憐的是產婦即將臨盆卻遭到大車司機半路丟棄,可惡的是那個趕孕婦下車的司機怎能如此殘忍,置產婦和胎兒的生命于不顧。
作為司機,乘客買了票就與運輸公司達成了協議,司機有責任將其送到目的地,無論乘客是誰,只要乘坐這趟車,司機理應對車上的每一位乘客的生命財產負責,更何況是一名即將臨盆的產婦。從交通安全知識來說,駕駛員應該知道,高速路不允許上下客,這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就這樣在高速停車把產婦丟在路邊,不僅沒顧及產婦的生命安全,也是對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不負責。從人性來說,司機本可以為產婦提供必要的幫助,最起碼的是可以為產婦撥打110、120等緊急電話求助,但令人心寒的是,司機不但沒有伸出援手,反而選擇了一個最壞的辦法——把產婦趕下車。這種人性的缺失、對生命的漠視令人錯愕、令人憤慨。
如果說司機的行為不道德、不人性,那么當時在車上的其他乘客對司機做法的漠視也實在令人難過,為什么車上沒有乘客站出來制止,難道在車上的其他人都不覺得司機的做法不對嗎?還是因為怕擔責任、怕惹麻煩、怕耽誤行程?我想在生命的面前,所有的理由都是借口。假如有乘客站出來反對司機的行為,也許司機會改變主意,也許車上的所有人可以一起想辦法幫助孕婦,哪怕只是幫助報警或是把產婦送至安全地帶,可遺憾的是,產婦最終還是被司機趕下了車。
司機趕產婦下車,是文明之恥,在這件事情當中,該譴責的不僅是客車司機的殘忍,還有其他乘客的麻木。如果道德不足以約束錯誤的行為,那么法律就應該站出來找回正義,為產婦討回公道,這不僅是維護產婦的利益,也是在維護社會本身。 白潔
責任編輯:柏東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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