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劉晚)連日來,市衛生局通過規范準入設置、規范醫療行為、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新農合基金監管,扎實推進民營醫療機構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凈化醫療衛生環境,維護廣大群眾切身利益,促進全市衛生事業的健康和諧發展。
規范準入設置。各縣(市、區)衛生部門對現有的民營醫療機構進行全面核查,對醫療機構設置、法人資格、基本條件、診療科目、執業人員、執業行為逐一進行規范。對不符合設置條件和標準、執業行為差的醫療機構要限期整改;拒絕整改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吊銷其執業許可證;整改不到位的,不再延續許可。
規范醫療行為。醫療機構負責人及醫務人員要認真落實衛生法律法規及其規章制度,自覺接受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衛生行政部門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堅決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不得轉讓、出租、出賣《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刊登醫療廣告須經審核批準,廣告內容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騙和誤導公眾。
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各醫療機構要認真規范門診、急診、住院等病歷、處方書寫;嚴格執行醫療護理技術操作常規;落實傳染病登記報告、消毒隔離、一次性醫療用品使用處置等各項規章制度。規章制度不落實、醫療糾紛、醫療事故頻繁發生的醫療機構,將依法給予暫緩校驗,限期整改,直至注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加強新農合基金監管。要進一步完善新農合基金管理制度和措施,嚴格執行支付流程和標準,加強對新農合基金使用和管理的督導檢查,保障新農合基金安全,對騙取、套取新農合基金的行為,依據法律法規及時予以懲處。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與此同時,各醫療機構還要妥善處理醫患矛盾。各醫療機構要正確對待和妥善處理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爭議等醫患矛盾;出現醫療糾紛按相關程序積極調處,發生醫療事故后要及時報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并有效處置;事故處理完結后,要認真查找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關措施,及時整改到位;對發生醫療事故后自行了結、瞞報、虛報的單位和個人,將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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