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王小庚) 近年來,我市在文明單位創建評選活動中,通過推行“五位一體”考評辦法,完善評選機制,激發工作活力,提升創建水平,不斷推動全市文明單位創建評選活動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用“季度考核”考評創建單位日常工作。在每年的6月底和9月底前,由市文明辦按照《文明單位季度考核細則》對所有申報的文明單位進行兩次季度考核,考核成績分別按比例計入考評總成績,并通過文明網向社會公開。對季度考核中成績靠后、創建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予以約談、通報批評等處置,對創建工作弄虛作假、嚴重滑坡的單位視情況撤銷申報資格。
用“第三方評估”考評創建單位整體工作。我市聘請省、市有關專業人士組成第三方評估組,依照《文明創建測評工作手冊》內容,通過采取問卷調查、實地查看等測評方式進行信息采集,運用對比分析、數據分析等評估方法,對創建單位全年的文明創建工作進行全面、客觀地評估,并按比例記入考評總成績。
用“社會評價”考評創建單位社會形象。我市聘請市文明委成員單位領導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有關人士開展社會評價工作。在評選年度的年底,依照《評估項目表》內容,通過明察暗訪、整體觀察等辦法,對申報的文明單位進行創建工作的評判、單位口碑的評價、創建成效的評估,并按比例記入考評總成績。
用“重點工作督查”考評創建單位重要工作。由市委宣傳部有關工作人員,對創建單位落實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安排部署的核心工作進行督查,重點是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等工作,督查結果按照比例記入考評總成績。
用“負面清單”審核創建單位申報資格。市文明辦對兩次季度考核成績、第三方測評成績、社會評估打分和重點督查成績進行匯總,同時建立文明單位創建動態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征求當地紀檢、綜治等相關單位的意見,根據測評成績、是否有違反“一票否決”相關內容等情況,提出擬表彰單位名單,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后,提請市文明委進行命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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