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摘要)
——2017年2月22日在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臨汾市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市政協委員和其他列席會議的同志提出意見。
2016年,全市檢察機關在市委和省檢察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協以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市委、市人大三屆七次、四屆一次會議決議要求,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配合搞好監察體制改革,各項檢察工作取得了新的發展和進步。
一、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
(一)創優經濟發展環境。制定出臺了《關于依法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與市工商聯聯合出臺了日常聯絡等三項制度,成立了服務非公有制經濟協調領導小組。全市檢察機關在辦理涉及民營企業案件時,注重嚴格區分“七個界限”,堅持做到“三個慎重”,堅決防止案子辦了、企業垮了、職工散了。積極引導民營企業依法經營、依法治企、依法維權,確保全市非公有制企業健康發展。
依法辦理28起民營企業涉法案件,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堅決打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侵犯知識產權等嚴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共批捕此類犯罪嫌疑人88人,提起公訴225人。提供行賄犯罪檔案查詢18756次,有行賄記錄的35家單位、49名個人被取消招投標資格,促進了市場監管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二)依法保護民生民利。立案偵查扶貧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32人,立案偵查農村危房改造、家電下鄉等領域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6人。圍繞市委“鐵腕治污”行動,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大打擊污染環境犯罪監督力度的意見》;持續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共監督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此類犯罪案件29件31人,公安機關立案29件30人;批準逮捕嚴重污染大氣、私挖濫采等破壞生態環境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藥劣藥刑事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訴105人。加強對弱勢群體的司法保護,辦理支持起訴137件,幫助進城務工人員追索勞動報酬452.5萬余元。
(三)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嚴厲打擊嚴重暴力和黑惡勢力等破壞社會管理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動,共批準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1371人,提起公訴2649人。嚴格執行批捕、起訴條件,同時積極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減少了社會對立。加強羈押必要性審查,經建議,72人被 變更強制措施。引導群眾依法解決訴求,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1780件次,其中檢察長接訪874人次。發放司法救助金79.5萬元,發放賠償金29.9萬元。在全省率先建成并運用遠程視頻接訪系統辦理接訪案件。深入開展“舉報宣傳周”活動,提供法律服務12228次,幫助解決問題992件。
二、懲治預防職務犯罪,積極推進反腐倡廉工作(一)不斷加大查辦力度。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148人,立查人數名列全省第一。嚴肅查辦不作為、亂作為等瀆職侵權犯罪6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6人,立查人數名列全省前茅。查辦涉嫌犯罪原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5人,查辦案件涉及領域不斷擴大。
(二)切實強化辦案效果。健全偵查一體化辦案機制,提升查辦案件的整體效能。授予基層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自偵案件業務數據查詢權,強化對職務犯罪案件全過程的實時動態監督。加強與紀檢、行政執法等部門的配合,集中開展“向紀檢監察機關通報、移送涉嫌職務犯罪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專項工作,通報涉嫌職務犯罪92人,移送違紀案件線索24人,努力形成反腐敗工作的整體合力。加強與發案單位黨政領導的溝通,及時通報辦案情況,幫助采取應對措施。
(三)深入推進預防工作。全市兩級檢察院認真撰寫并向地方黨委、政府提交年度懲防報告18份,在發案單位召開案例剖析會62場,開展預防調查70次,發出防控風險檢察建議29件。舉辦“權力不可任性”等各類預防宣傳和警示教育講座329次,受教育人數達31264人。市檢察院研發并上線運行了“陽光百姓工程涉農資金監管系統”。全年共監管資金46億余元,涉農領域腐敗增量得到有效遏制。
三、強化訴訟活動監督,切實維護司法公平公正
(一)強化刑事訴訟監督。加強對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共監督立案121人,監督撤案41人,糾正漏捕43人,糾正漏訴62人,書面糾正偵查活動違法211件。全市兩級檢察院在全省率先全部向同級公安機關派駐“偵查監督檢察室”,監督公安機關立案40起。全面推行檢察官介入命案偵查機制,對32起命案介入偵查,提出引導建議28件,公安機關全部采納。加大對違法取證行為的調查核實力度,對偵查機關提請逮捕的案件,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不批準逮捕113人,不構成犯罪的不批準逮捕7人。鄉寧縣檢察院辦理的“武磊涉嫌強奸案立而不偵、怠于偵查監督案件”,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優秀偵查活動監督案件”,并被《檢察日報》頭版頭條刊載。加強對自偵部門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共受理移送審查逮捕案件41人,批準逮捕36人,不批準逮捕5人,辦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17人,無判無罪和超法定期限情形,監督立案7人,已作出生效有罪判決3人。加強刑事審判活動監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49件87人,經法院審理,改判和發回重審9件14人,糾正法院違反程序規定等行為92次,促進了刑事審判公正。派員列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委會16次,參與審議死刑和抗訴案件55件72人。
(二)強化刑事執行監督。嚴格落實“減假暫”同步監督機制,共監督執行不當428人。糾正監管活動違法508件,糾正社區矯正監管違法652件。開展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和財產刑執行專項檢察活動,糾正收監執行38人。開展“強化責任意識落實監督職能”專項整治活動,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和檢察建議316份,監督26名符合強制醫療條件人員進入強制醫療程序。嚴肅查辦在刑事執行檢察工作中發現的職務犯罪13人,查辦案件數量位居全省第一。依法辦理了“5·23晉城黑老大出獄事件”背后的瀆職犯罪案件。
(三)強化民行檢察工作。綜合運用抗訴、檢察建議等監督手段,努力構建多元化監督格局。加大對裁判不公民事行政案件的監督力度,共受理審查各類民事、行政申訴案件885件,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以及損害國家和公共利益的調解書,提出提請抗訴20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4件。糾正審判程序違法213次,糾正執行程序違法216次。督促行政機關履行職責,共發出檢察建議156件,均被采納。集中開展“查辦虛假訴訟專項監督活動”,維護了正常的訴訟秩序。依法辦理和解息訴、撤回申訴等各類案件71件。
四、貫徹從嚴從實要求,努力打造過硬檢察隊伍
(一)狠抓思想政治建設。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大力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全市檢察機關共有48名干警、35個集體受到市級以上表彰。其中,堯都區檢察院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示范單位”。全市檢察機關先后在市級以上報刊網站發表新聞稿件357篇。
(二)努力提升能力素質。先后選派467名業務骨干參加各類業務培訓,組織176名干警參加與四川大學、廈門大學聯合舉辦的培訓班。鼓勵干警參加司法考試,4名干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一個基層檢察院反瀆局被省檢察院評為“全省檢察機關十佳反瀆局”,一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全國檢察機關首批調研骨干人才”,兩名干警被省委政法委評為“杰出政法干警”并榮立二等功,兩名干警分別被省檢察院評為全省檢察機關“十佳反瀆局長”和“十佳偵查能手”,3名干警在省檢察院舉辦的“全省民行檢察業務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
(三)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全市兩級檢察機關自上而下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管理責任書》。扎實開展“紀律教育年”和“把紀律挺在前面”等專題教育活動,避免違規違紀甚至違法問題的發生。全年開展檢務督察活動17次,促進了檢規檢紀落實。
加大執紀力度,對一名長期逾假不歸、違規經商的檢察人員給予開除處分。
(四)不斷強化自身監督。向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36次,召開人大代表座談會57次,邀請人大代表視察工作43次,辦理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交辦、轉辦的案件6起。主動接受政協民主監督,定期向政協通報檢察工作情況。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的制約,共同維護司法公正。邀請人民監督員參與監督“十一類案件或事項”35件44人。強化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接待律師閱卷542次,在檢察環節聽取律師意見52次。全面推進檢務公開,公開程序性信息4287條、重要案件信息394件、終結性法律文書1876份,開展辯護與代理預約576件,各項指標均在全省名列前茅。全市兩級檢察院全部開通“兩微一端”,共發布信息9000余條。舉辦“加強偵查監督、維護司法公正”檢察開放日活動,邀請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人民監督員走進檢察機關,零距離接受監督。
五、精心謀劃穩步推進,確保改革任務落地生根
(一)扎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兩級院領導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化改革的重要論述,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當好改革的促進派和實干家。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廣大干警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
(二)穩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市檢察院成立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督導組和司法體制改革法律政策研究小組,對全市檢察機關人員編制、思想狀況進行了摸底。組織檢察業務骨干對司法體制改革后檢察業務管理體系、辦案模式、內設機構改革等問題進行預先研究,并針對我市特點及早制訂了預案。經過民主推薦、業務考核、遴選考試等程序,并報省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審核,確定首批員額檢察官266名。
(三)全力配合監察體制改革。認真做好職能劃轉準備工作,對職務犯罪偵查和預防部門的機構、編制、裝備和人員狀況進行了調查摸底和登記造冊;對由檢察機關決定立案的案件已經全部辦結,確保不留尾巴;對案件線索認真梳理、加強管理,確保完整移交。主動參與配合全市監察體制改革試點論證和監察委員會籌備等工作。同時,加強與紀檢委的溝通,努力研究探索建立案件移送銜接及其他工作協調機制。
2017年,全市檢察機關將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決執行市委和省檢察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市第四次黨代會確定的“345”發展戰略,強化法律監督、自身監督和隊伍建設,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努力促進司法公正,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持續創建“六型”檢察機關,為建設富裕、文明、綠色、幸福新臨汾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一、努力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上有新貢獻。要嚴厲打擊黑惡勢力、涉槍涉爆、“兩搶一盜”等影響社會大局穩定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切實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要深入推進“打擊整治電信網絡詐騙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竊取、泄露、買賣個人信息等犯罪活動。要積極開展打擊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傳播虛假信息等犯罪。要做細做實檢察環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人民監督員參與涉法涉訴信訪化解。在執法過程中,要嚴把案件的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執法活動、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同時,要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二、努力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上有新作為。要嚴厲打擊擾亂金融秩序、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破壞科技創新的犯罪活動,切實維護良好的發展環境。要持續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嚴厲懲處污染水源、土壤、大氣和食品藥品流通領域商業賄賂、非法經營等犯罪。要嚴厲打擊干擾企業生產經營、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要平等保護非公有制企業的合法權益,確保民營企業健康發展。
三、努力在強化檢察監督工作上有新成效。要加強刑事立案、偵查活動監督,強化冤錯案件源頭預防。要堅決糾正定罪不當、量刑嚴重失衡、審判程序違法等問題。要持續強化刑事執行檢察監督,深入推進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和財產刑執行檢察監督工作。要著力改變民行檢察工作缺位、不到位的局面,健全多元化民事檢察監督格局;常態化開展虛假訴訟監督工作;統籌推進行政生效裁判、審判程序和執行活動監督。要加大刑事申訴檢察工作力度,堅決監督糾正冤錯案件,重視做好國家賠償、司法救助工作。要嚴格落實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特殊程序,切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
四、努力在加強檢察隊伍建設上有新提升。要以“講政治、知敬畏、守規矩”專項治理活動為契機,教育引導全市檢察干警明原則、知底線、知敬畏,把對黨的絕對忠誠落實到做人做事、司法辦案的各個環節。要進一步加強兩級檢察院班子建設,著力打造堅強有力、奮發有為的領導班子。要更加重視檢察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不斷提高全市檢察干警的整體素質。要大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生態。
五、努力在穩步推進體制改革上有新進展。狠抓司法責任制度落實,嚴格執行檢察官權力清單,不斷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加快配套改革措施落實,全面推開內設機構改革。同時,要按照省委、市委和省檢察院的統一安排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擔當起政治責任,主動作為,加強溝通,全力配合,高標準做好職能劃轉和業務銜接等各項工作,確保我市監察體制改革任務圓滿完成。
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苑濤
責任編輯:席沛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