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10月10日,臨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南城大隊事故中隊接到“122”指揮中心指令:11時50分許,郭某駕駛小型轎車由南向北行駛至鼓樓南大街堯豐市場門前路段時,與由西向東向北在機動車道左轉彎韓某某騎駛的電動自行車相撞,致韓某某受傷,車輛損壞,造成交通事故。
接到指令后,臨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南城大隊事故中隊民警迅速趕赴事故現場進行處置,民警發現該起事故處于車流量較大的鼓樓南大街堯豐市場門前路段,極易引發二次事故,當即封鎖事故現場,維護現場交通秩序,詢問傷者傷情,安撫傷者情緒。待120救護車到達現場后,民警與醫護人員一同將傷者抬上救護車,并立即啟動交通事故綠色通道,確保傷者被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救治。(董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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