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推動干部差異化考核工作,去年以來,蒲縣結合“定、查、評”工作法,采取分層次、分職務、分批次、分區域的考核模式,突出考核的可比性和差異性,開展“私人訂制”的年度目標考核,確保干部考核公平公正。
分層次考核。將干部按層次劃分縣直機關干部和鄉鎮干部,根據鄉鎮與縣直機關職責不同,合理制定考核指標,充分體現干部考核的層次化。
分職務考核。按職務將干部分為黨政一把手、班子成員、非班子的正副科級干部,按照每個層次的分工不同,將干部德能勤績廉等共性指標與每個層次的個性指標有機結合,充分體現考核的差異性。
分批次考核。按工委將縣直單位分為縣委工委、政府工委、政法工委、農業工委、工業工委、計劃工委、財貿工委、文衛工委等8個批次考核,根據相同工委職能的可比性,細化考核指標,在工委內部排名打分,充分體現干部考核的可比性。
分區域考核。按主導產業將鄉鎮分劃分為工業鄉鎮、農業鄉鎮和綜合鄉鎮,制定考核指標時,既要體現整體發展,也要展現該鄉鎮特色產業發展,既要實地查看,也要聽取縣直對口單位的評價意見,綜合考慮打分排名,體現考核的綜合性。(秦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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