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周慧芳)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西省專利獎勵辦法》,在我省首次設立山西省專利獎,對在技術創新與專利實施中為本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專利項目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10萬元。
這一獎項的經費由省政府財政列支,每年200萬元,用于獎金及管理費用支出。省專利獎每年評選一次,設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不超過5項,每項獎勵人民幣10萬元,其中發明專利不少于80%;二等獎不超過15項,每項獎勵人民幣5萬元,其中發明專利不少于70%;三等獎不超過25項,每項獎勵人民幣3萬元,其中發明專利不少于60%。
《辦法》規定,省政府設立山西省專利獎勵委員會,負責省專利獎獎勵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指導,做出授獎決定;省專利獎的評審工作實行異議制度,形式審查結果和評審結果由省人民政府專利行政主管部門在其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征求公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辦法》的出臺,進一步完善了我省專利促進與激勵機制,是認真踐行“五大發展”新理念、貫徹落實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具體行動,對于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義。省科技廳、知識產權局將根據《辦法》制訂《實施細則》,并盡快啟動專利獎評獎工作。
責任編輯:席沛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