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晉帥妮)5月12日,記者從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了解到,2017年度山西省“四新”中小企業開始申報,申報推薦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四新”中小企業,是指具有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等“四新”經濟形態發展特征(一個或多個特征)的中小企業。申報山西省“四新”中小企業評價須為在我省進行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兩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工業和建筑業企業年營業收入不少于300萬元,第三產業企業年營業收入不少于100萬元。上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10%,或連續兩年營業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
經認定的“四新”中小企業可推薦享受國家、省相關專項資金扶持政策以及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優惠政策;推薦金融、擔保機構為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在改制上市和政府采購等方面給予支持;跟蹤服務,依托山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幫助企業解決在產學研合作、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診斷、人才培育、市場開拓、品牌建設等方面的個性化訴求。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