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中午,我和朋友去鼓樓廣場西北角名為‘黃燜雞米飯’的飯店吃飯,結賬時索要發票,飯店老板說小本經營沒有發票……”6月13日,市民劉先生撥打本網熱線反映。
此后,記者到該飯店了解情況,老板也稱沒有發票……
針對消費后索要發票難問題,記者走訪了市區多家飯店,發現一些中小型餐館、飯店拒開發票的現象屢見不鮮。為了不開發票,飯店的招數可謂花樣百出,“發票用完,正在辦理”“不要發票可以打折”“只開整數發票,零頭不開”“不要發票可以送個小禮品”“可以送優惠券”等。在東關附近另一家連鎖飯店,收銀人員表示:“如不開發票可以打折,甚至可以不收零頭,并且還送一盒紙巾……”
記者走訪發現,逃避開發票的行為儼然就是餐飲行業的“潛規則”,導致很多消費者主動放棄了索要發票。“一般都不要發票,咱也報銷不了……”“小飯店就消費幾十塊錢,懶得要了。”“要是去小飯店吃飯,我一般都不要發票。”有時候老板說沒有,我也就不要了,反正也不報銷……”“總之,大多數市民認為,索要發票就是為了“報銷”。那么去飯店消費,到底該不該要發票?
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工作人員表示,飯店只要開業,消費者在此消費了,飯店就應該為顧客開等額用餐發票,商家以發票還在辦理當中為借口,不給消費者開發票的行為是不允許的;抹掉零頭或贈送飲料等行為都是不合法的,消費者消費多少錢就要開多少錢的發票;如果遇到以各種理由拒開或者不開發票的行為,消費者可以撥打12366進行投訴。根據相關規定,店家如果確實是發票用完沒及時領取,承諾領取發票后補開是可以的。但暫時沒有發票或者拒開發票,以及用各種優惠條件誘導消費者的情況都是違法的,是一種偷稅漏稅行為,經舉報核實后,飯店經營者將被處以罰款。
此外,發票是維權的有效憑證,如果不開發票,一旦餐飲雙方發生糾紛,對消費者很不利。消費者應該主動要求店家開具發票,不要貪圖便宜或嫌麻煩。(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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