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趙京紅)市公安局直屬分局解放路派出所于近日接110指令,在市區車站西街2號某賓館內發現一名涉毒人員,值班民警前往該賓館,核查身份,檢查其隨身物品,并對嫌疑人郝某某進行尿檢,發現檢查結果呈陽性,隨后將其帶回派出所進行詢問。經調查,違法嫌疑人郝某某曾于7月17日13時在迎春南街煤化巷一旅店內吸食過冰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對違法嫌疑人郝某某作出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7月24日,該所民警在旅館業安全檢查時在車站西街某賓館兩名客人神色慌張,隨即對其住宿的房間進行檢查,查獲疑似毒品物三小包及吸食毒品所用礦泉水瓶及吸管,將其二人帶回派出所進行詢問及尿液檢測,其結果均為陽性。
嫌疑人馮某某、宋某某對自己的吸毒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二人已依法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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