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為深入推進“平安臨汾”建設,建立完善社會聯動服務工作機制,及時處置群眾通過110報警服務臺求助的非警務事項,不斷提升我市應對突發事件和服務群眾的能力水平,日前,臨汾市政府辦公廳就全市群眾求助事項社會聯動服務工作制定了方案。
記者從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了解到,以提高政府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為目標,以人民群眾認可滿意為標堆,堅持“政府主導、統籌資源、部門聯動、優質高效”的原則,依托公安機關110報警服務臺,建立群眾求助事項社會聯動服務工作機制,進一步擴大社會聯動服務范圍,創新服務方式,及時有效地處置人民群眾在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各類急、難、險、災事件,切實保障全市社會穩定有序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扎實推進“平安臨汾”建設。
據悉,臨汾市群眾求助事項社會聯動服務工作各聯動單位分兩級實施聯動,分別為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等16家一級聯動單位;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信訪局等21家為二級聯動單位。其中,公安部門的職責為加強110報警服務臺建設,建立與社會聯動部門的協作機制,形成分工明確、責任落實、信息暢通、反應敏銳、處置快捷、運轉高效的社會服務聯動指揮體系。110報警服務臺依法受理本行政區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火災事故報警,對群眾報警求助需要提供服務的醫療救護、城市管理、民政、供水、供電、供暖、燃氣維修等非警務事項或突發事件,按照有關聯動部門職能分工,直接通報相關聯動部門,各聯動部門接到110報警服務臺處置通報后,要立即安排應急處置人員趕赴現場,及時妥善處置。
各地120急救中心對110報警服務臺通報的傷病患者等救助,要及時派出救護車趕赴現場,進行現場緊急救助和轉運;住建部門負責受理并處置110報警服務臺通報的涉及城市供水、供氣、供暖、市容環境衛生和市政基礎設施維修等方面的求助事項或突發事件,及時提供救助或服務措施;民政部門對110報警服務臺通報的流浪乞討人員和棄嬰及時予以救助處置,對公安機關或人民群眾發現送達的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和公安部門移送的棄嬰,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予以受理或提供救助、安置。
110報警服務臺接到群眾報警求助后,對需要提供服務的非警務事項或突發事件,按照聯動部門職責分工,直接通報相關聯動部門,各聯動部門在接到110報警服務臺處置通報后,要立即派應急處置人員趕赴現場及時妥善進行處置。
城區范圍內,一、二級聯動單位應分別在30分鐘、1小時內到達現場;農村范圍內,一、二級聯動單位應分別在1小時、2小時內到達現場。
接到110報警服務臺處置通報的聯動單位(有多個單位的,以首先接到指令的單位)處置人員在到達現場判明情況后,認為需要多部門配合協調處置的事件,應立即通報110社會報警服務臺,由110報警服務臺及時通報其他聯動單位,并視情況上報市群眾求助事項社會聯動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聯動應急處置情況應及時向110報警服務臺通報反饋。110報警服務臺的工作人員應對報警求助人進行電話回訪,了解聯動工作落實情況。
群眾求助事項社會聯動服務工作是市政府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服務群眾、保障民生的重要舉措,各縣(市、區)要充分認識做好社會聯動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精心組織、積極推進、務求實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明確一名分管領導負責聯動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各聯動部門要高度重視,牢固樹立大局觀念和服務意識,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對涉及本部門職責范圍的群眾求助事項,要及時提供救助或采取相應措施。
臨汾市群眾求助事項社會聯動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對社會聯動服務工作運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并予以通報,堅決杜絕有令不行、各行其是、聯而不動、推諉扯皮等現象。市綜治辦要將110社會聯動服務工作納入綜治年度考評范圍,市級相關部門要加強對縣級聯動部門的指導和督導檢查。對發現領導不重視、責任不落實、運行不規范、服務不到位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造成嚴重后果或有違規違紀行為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處理。
同時,各聯動部門要嚴格落實值班備勤和“首問辦理”制度,落實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完善本部門應急處置預案,加強應急聯動工作隊伍建設,確保人員、職責、措施、設備落實到位。
記者 韓曉芳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