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1月10日上午,天氣陰冷,在平陽廣場一側,四歲的小童拽著父親的衣角說,“爸爸,您看那邊有警車、消防車、裝甲車,空中還有無人機呢!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這么多警察呢?”此時,父親抱起孩子指著紅色的條幅說:“今天是全國第31個‘110宣傳日’。生活中遇到危險時,可以撥打110尋求幫助。”
“110”報警電話是社會治安保障的生命線,在眾多危急時刻發揮巨大的作用。那么,市民在生活中遇到什么情況時可以撥打“110”呢?撥打“110”需要注意哪些問題?記者在“110宣傳日”現場為市民找尋答案。
警察答 “110”是個啥機構
“110”是個什么機構?現場一位公安民警解答道:簡單地說,‘110’就是公安機關為集中受理群眾報警求助和投訴而設立的免費報警電話號碼。‘110’報警服務臺是公安機關為更好地發揮為人民服務的職能而成立的專門機構,它是綜合性的接處警服務窗口,是一項特別的公益服務項目,具有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服務群眾等多種職能。”
該民警介紹,我市110報警服務臺建立后,按照“有警必接、有難必幫、有險必救”的承諾,實現快速反映、整體作戰、及時有力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服務群眾、密切警民關系發揮了重要作用。
市民問 啥情況可撥打“110”
在現實生活中,市民遇到什么情況可以撥打110報警電話求助呢?正在為市民發放宣傳單頁的民警表示,群眾在遇到這七種情況時,可撥打110報警求助。第一種,正在發生和已經發生的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第二種,發生重大自然災害事故,需要立即搶險救災的;第三種,可能危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險情;第四種,發生火災、交通事故;第五種,發生影響社會治安秩序的情況;第六種,以了解、掌握的有關違法犯罪線索;第七種,群眾遇到需要公安機關救助的緊急危難事項。
廣大市民朋友如果遇到以上七種情況時,可撥打110報警電話尋求幫助。
市民思 撥打“110”該咋說
采訪中,市民李先生表示自己曾經遇到危險時撥打110總是敘述不清事件,他詢問該怎樣向110反映情況呢?
記者在活動現場了解到,110以“快”著稱,因而要求撥打110的人表達警情要力求一快、二準。快,是報警的時間要及時、迅速;準,是指報警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能摻雜想象、可能等任何不實的成分。
其中,報警人在敘述時間上,一定要描述清楚發案時間、發現時間;在敘述地點時,報警人必須說清楚,例如城區,應說明案件所在方位,如街道名稱、小區、樓層以及房門、院、樓的號碼等。如在農村,應說明案件發生在什么鄉鎮、村、自然村以及大體方位和路線,或在什么山嶺、田地,已裝釘門牌應說明門號和戶主姓名。如物品丟失,需簡要說明已知的被盜或被搶物品的名稱、數量、特征,因未進入現場或無法知道損失的物品除外。如報案人發現嫌疑人有乘坐交通工具離開的,一定要設法記住車輛的顏色、型號、車牌號和犯罪嫌疑人的人數;說清楚報案人、被害當事人和發現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以便警方必要時聯系。報警人需要保密的,110報警服務臺將采取相應保密措施。同時,對于案件發生的經過,當事人有無人員傷亡、物品損失、作案人有無傷亡情況等,報案人也要在電話中闡述清楚,以便于110在派員出警時,準確分析情況,在社會面展開設卡布控、搜索檢查,發現嫌疑人,及時破案。
在此,民警提醒廣大市民,110是一種有限的社會公共資源,需要大家共同珍惜。不要亂報警、報假警或夸大警情。亂報警或隨意夸大警情會影響其他群眾的報警,影響公安機關作出正確的判斷,甚至可能影響公安機關的正常工作。報假警是妨礙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是要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其責任。
記者 祁欣 趙文家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