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近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安澤縣人民法院協同開展“7·19強制搬遷行動”,高擎強制執行的利劍,再次打響“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攻堅戰。
2016年6月10日,租戶曹某房屋租期屆滿,拒不退房,也不繳納房租,被房主王某告上法庭。判決生效后,曹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2017年2月17日,王某向安澤法院申請執行。執行過程中,安澤法院多次向被執行人曹某詮釋法理,做思想工作,并采取拘留措施,望其自動履行法律義務,但其仍以各種理由推脫,拒不履行。鑒于此,安澤法院向市中院匯報了案情,并在市中院的支持下決定對被執行人曹某非法占有的門面房采取強制搬遷措施。
7月19日早上6時,市中院、安澤法院近40名干警、執法車、急救車和專業搬家公司,整裝待發,協同執行此次強制搬遷行動。縣人大、檢察院、公證處以及府城鎮政府相關人員應邀到場對本次執行過程進行全程監督、見證。市中院執行局局長鄭燕燕、縣法院院長陳建國做了戰前動員。
搬遷過程中,各執行小組分工明確,仔細登記、清點物品,并積極做被執行人及其家屬思想工作,但被執行人曹某及其妻子郭某仍抗拒執行,經勸阻無效后,安澤法院依法對其二人采取強制拘留措施。最終,在多方協同配合下順利完成對本案房屋的強制搬遷任務。
任務結束后,被采取強制拘留措施的曹某及其妻子郭某認識到自身的問題,主動承認錯誤并保證不再抗拒執行,安澤法院依法對其二人提前解除拘留措施。此次強制搬遷執行任務也被畫上了圓滿的句號。(郭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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