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環保職責 為控硫治污保駕護航
市交警支隊環境安全監察大隊嚴查影響環境安全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臨汾新聞網訊 (記者 劉玉林 鄭靜)在全市“控硫治污”攻堅行動中,市交警支隊環境安全監察大隊提出:履行好環保職責,做好“三個融合”:公安交警履職必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環境保護相關法律的融合,必須做好環保政策和交管政策的融合,必須做好環保指令和交管指令的融合。
市交警支隊環境安全監察大隊2017年1月18日成立以來,截至目前,已查獲影響環境安全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85起,扣留違反臨汾市中心區禁燃區域運輸規定的拉運煤炭大貨車及三輪車54輛次,向環保部門移交車輛4臺、散煤100余噸。
為有效遏制環境污染,打擊和查處影響環境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連日來,交警支隊環境安全監察大隊除了每天對中心城區155平方公里禁燃區域內進行巡查,還在市區靳家莊、屯里口、同世達口、高速口、大韓口等地設立了5個環保安全檢查站,嚴查禁燃區內拉運燃煤、散煤、煤泥、矸石等高污染燃料的運輸車輛,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運輸對環境的污染,配合了市區居民生活潔凈焦推廣工作,打擊和查處影響環境的各種道路交通違法犯罪行為。
該大隊負責人表示,全市“控硫治污”攻堅行動任重道遠,環保攻堅對公安交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要進一步做好部門間工作的銜接、協調,并通過預防、宣傳、制止、打擊和查處環境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治理和查處黃標車、老舊車,管控道路交通拋灑和二次揚塵等工作,為臨汾環境建設做出新的貢獻。
責任編輯:張茜